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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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准确把握项目投资属性,采取适用的管理规范,是项目依法合规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依据不同的投资属性、项目内容,主要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现将结合相关政策将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作简要说明,重点阐述审批制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
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1、审批制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公益类项目)。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2号)等有关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原则上使用本级政府预算安排资金的项目由本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2、核准制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如能源、交通、通信等领域)。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3、备案制
企业投资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以外(如一般工业项目、商业项目等),实行备案制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表1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基本情况表
审批 类型 适用对象 法律依据 核心特征 审批制 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 《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2号)等有关规定 全流程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 核准制 企业投资重大公共利益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有关规定 政府核准关键要素,聚焦国家生产力布局、资源开发及重大公共利益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 备案制 普通企业投资 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有关规定 属地化备案管理,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
二、审批制项目的前期工作
审批制项目主要分3个主要环节:
1、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建设目标、拟建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社会效益、初步风险分析等,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在法定时限内批复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深化项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提出详细投资估算并附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规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置要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审批部门组织评估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在法定时限内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即可开展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等征地前期手续)
3、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审批部门组织评估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工作,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的项目批复初步设计。
三、审批制项目的审批流程(以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为例)
目前已实现全程网办,业务办理使用的系统名称为《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项目建议书审批流程图
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审批及备案流程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流程
4、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流程
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审批流程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一致,不在赘述。
四、结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全生命周期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核心目标是确保项目合规、可行、可控。建设单位应提前规划、寻求专业团队支持、重点关注政府政策等基础上,多角度全面考虑实行动态管理,缩短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周期,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